一、面试
为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结合各专业学习要求及就业岗位特点,特设声乐、舞蹈、朗读、案例分析、动作模仿、绘画等项目的测试及特长展示。具体各专业测试要求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每个考生时间限定4分钟,所需道具自备。
(1)声乐:自备一首歌曲,类型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任选)。
(2)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舞种不限(也可现场模仿舞蹈动作)。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4)专业特长展示(自选):根据自己所报的专业自选一项技能进行展示,不记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要求:具有较强的认知力,富有爱心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特长展示内容形式自选,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艺术性,道具自备。
3.音乐教育专业:每个考生时间限定4分钟,所需乐器自备。
(1)声乐:自备一首歌曲,类型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任选)。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3)舞蹈或器乐展示(二选一):除上述两项技能外,可自选器乐或舞蹈进行展示。
(1)色觉测试:用色觉检查图测试考生的颜色辨识度。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3)绘画基础测试(速写静物):现场速写,考场提供考试用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