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欢迎你参加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定于3月17日举行,现对此次考试的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说明:1.请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准时入场;2.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1.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750分。
2.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150分,满分450分。考试内容遵循《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要求。
1.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考生严禁将包带入考点。不准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考场;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2.笔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位置,不准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3.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1.考生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点,除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舞蹈及才艺展示所需道具外,不准携带手机、笔记本等各种通讯工具、信息传输设备及纸、笔等各种文化用具,不准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按规定登记后放到指定位置,考后领取;
4.自觉服从和接受检查人员三次入场检查,考点将在考点入口、候考室、备考室三次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开考后迟入考点、考场的考生,必须接受入场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5.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为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结合各专业学习要求及就业岗位特点,特设声乐、舞蹈、朗读、案例分析、动作模仿、绘画等项目的测试及特长展示。具体各专业测试要求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每个考生时间限定4分钟,所需道具自备。
(1)声乐:自备一首歌曲,类型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任选)。
(2)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舞种不限(也可现场模仿舞蹈动作)。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4)专业特长展示(自选):根据自己所报的专业自选一项技能进行展示,不记入总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要求:具有较强的认知力,富有爱心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特长展示内容形式自选,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艺术性,道具自备。
3.音乐教育专业:每个考生时间限定4分钟,所需乐器自备。
(1)声乐:自备一首歌曲,类型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任选)。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3)舞蹈或器乐展示(二选一):除上述两项技能外,可自选器乐或舞蹈进行展示。
(1)色觉测试:用色觉检查图测试考生的颜色辨识度。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3)绘画基础测试(速写静物):现场速写,考场提供考试用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