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中起点专科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考入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即将跨入大学校门之际,请你阅知以下内容并按要求办理入手续。

一、报到时间:

我校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午9:00—15:00。(特殊情况可以延到9月2日)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须提前向学校请假(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凡逾期未来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三、报到所持材料:

1.录取通知书。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来校报到(以上证件须原件,缺一不可)其它证明不能作为入学凭证。为方便办理入校手续,请备好本人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2.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本人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蓝底、白上衣、学生发式)8张。

四、缴费:报到时,新生须缴清第一学年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共计4442元。有关费用包括:

1.学费:

依据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学费3300元/一学年。

2.书费:书费400元/第一学期(多退少补)。

3住宿费:150元/一学期。

4.住宿生被服费417.00元整(生活备品包括被、褥、被罩、床单、枕头、枕巾、枕心、苫布)。

5.校服费用175元。

6.为方便学生办理缴费手续,学校免费为你办理了银行卡,随入学通知书一起寄送。新生务必于开学前将所需交纳费用足额存入银行卡中,我校将于8月31日从该卡中扣除。

五、档案关系:

1.入学时将党团关系迁至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不得拆封),报到时亲自交到学校。

六、入学资格复查:

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舞弊现象,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示:

1.学校将于9月1日早上8:00至下午15:00,在长春火车站和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接待站设有明显的学校标志。

2.若未能在上述安排接站时间到校者,请自行来校。新生可在长春火车站乘坐185路到终点下车,前行10分钟到达长春职教园区,从园区正门直行到达我校。

3.其他住宿生活用品(洗漱、日用等物品)请自行准备或在学校超市自行购买。

4.9月5日开始军训,为期二周。

八、咨询电话:

0431-85839227、85839269、400-0431-585。

九、学校地址:

长春市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1号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