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要求:五官端正、无特体、无残疾、无精神类型疾病。
二、职业技能测试要求
为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结合学前教育专业学习要求及就业岗位特点,高中及中职毕业生考核歌唱技能、语言技能和舞蹈技能;其他人员考核歌唱技能和语言技能。具体要求如下:每个考生时间限定4分钟,所需道具自备。
1.歌唱技能:自备一首歌曲,唱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任选)。
要求:清唱,音准节奏正确,具有一定表现力。
2.语言技能:朗读一段文章(材料由学校准备)
要求:普通话朗读,口齿清楚,发音准确,声音洪亮,感情饱满。
3.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舞种不限(也可现场模仿舞蹈动作)。
要求:动作协调,节奏准确,有表现力。